(一)全過程投資監理
“全過程投資監理”包括參與項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和擴初概算編制或審查、工程招標代理、編制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制定造價控制的實施細則、確定控制目標,各類經濟技術合同的編審、中期付款審核、階段性預(結)算審核、協助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告。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
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經濟評估報告。對項目可行性內容的深度、方法、參數、建議和結論等進行研究評估。
(三)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代理
招標咨詢及策劃;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編制招標文件;組織現場踏勘,澄清答疑;組織招標的開標、評標、定標工作;協助招標人草擬合同。
(四)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
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包括參與項目擴初概算編制或審查、工程招標代理、編制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制定造價控制的實施細則、確定控制目標,各類經濟技術合同的編審、中期付款審核、階段性預(結)算審核、協助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告。但不承擔項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擴初概算和招標代理。
(五)投資(財務)監理
以批準的總概算為控制目標,對建設資金的使用、財務成本核算、經濟合同簽訂等財務活動作動態跟蹤,協助審核年、月度計劃用款,核查各類付款憑證,分析建設成本,協助制止不合理、不合法的費用支出,為建設單位把好財務關,節約建設資金。
(六)工程預(結)算審價
根據工程合同相應的建設工程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與定額、招投標文件、施工圖紙、現場發生的各項有效證明審核工程造價;現場踏勘、計量復核;對工程量、工程要素價格及各類項目費用進行審核確定;編制工程造價審核報告。
(七)政府采購招標中介業務
使用財政性資金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招標中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