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項目監理部接到設計變更單后第一時間組織監理部骨干工程師審查變更單,發現該處理方案雖然可行,但經監理造價工程師核算整體成本需增加約60萬元左右,且現場外墻板安裝需要暫停施工轉而進行墻梁變更安裝施工,影響現場施工進度。
我項目總監隨后組織監理人員進行討論并咨詢公司專家庫內鋼結構專家,提出監理單位的處理方案:
1、一層頂板底部內墻板自由端高度僅1100mm,考慮層高較高無外力影響,橫向可不進行固定;
2、一層頂板上部外墻內側板橫向可使用30*3mm角鐵進行固定;
該方案經受力計算,可以滿足現場施工需求,且不影響現場外墻板施工進度,整體造價成本核算僅增加約20萬元。